农村宅基地更名是指将已经登记的宅基地原有的权属名转移给另一个人或机构,此时需要在相关的行政机关进行更名手续。具体来说,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下列材料:宅基地产权证、要转移的权属人证明文件、新权属人或机构的证明文件、两张户口簿首页照片、宅基地核准方案、宅基地划拨意见书、地图材料、征收补偿文件等。
其次,申请人需要在本村级行政机关、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或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申请,提交以上所述备份材料以及257元的财务手续费。同时,当申请成功后,需进行公告告知,确保原权属人同时明确更名的意愿。
最后,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新的宅基地所有权人将被颁发一份新的宅基地产权证。此时,更名成功,宅基地原有权属人的权属信息将完全转移给新权属人,申请的相应权益亦得到保障。
在进行更名之前,申请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行政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该手续需要在相关机构进行,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公示环节,建议提前做好准备,确保申请的成功率和流程的顺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