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无法正常买卖,因为它们的产权归属于政府,不能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也不能作为抵押物质押。只有拥有一定产权的商品房才可以正常买卖和抵押。
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房屋修缮、道路扩建等公共利益而对居民的房产强制征收、拆除后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征收方会根据当地房价和政策规定为居民提供一定的补偿费用,包括安置房的面积、位置、使用年限等,但居民只能选择是否接受政府的安置方案,而不能自行选择或协商其他补偿。
虽然不能正常买卖,但拆迁安置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或者赠与。比如,拆迁安置房的居民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符合政府规定的家庭成员,但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此外,有些地方对于安置房的年限和面积也有着相应的调整政策,可以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合法的申请和变更。
总体来说,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与出售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只能进行合法的转让或者赠与。对于拆迁安置的房屋居民来说,应当对于政府的补偿方案充分了解,遵守相关规定和义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