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在离婚案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一方当事人毁约或违反离婚协议,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骚扰,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毁约或违反协议给自己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例如拖欠财产分割款项或支付赡养费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其次,可以申请保护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的骚扰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例如通过电话、短信、社交网络等方式骚扰自己,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要求对方停止骚扰。
最后,可以报警处理。如果骚扰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己的人身安全,例如对自己进行言语威胁、殴打、侵害等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离婚协议不得骚扰是一项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切实履行协议,不得进行任何干扰、骚扰的行为。对于骚扰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