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一个保障农民住房的制度,也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一些农户没有按规定在宅基地上建房,导致宅基地被闲置。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会被收回吗?
针对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宅基地条例》等相关法规,农村宅基地未建会收回的情况是存在的。
首先是《宅基地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出让宅基地未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建房的,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该宅基地。”也就是说,如果农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在宅基地上建房,相关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收回该宅基地。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拆迁补偿及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如果宅基地被闲置,没有建房或者建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等情形,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对其采取闲置管理措施,如限期建房,将闲置土地纳入集体土地整治范围等。
最后,针对宅基地闲置问题,政府也加大了监管力度。2019年,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宅基地使用监管,推动宅基地规范利用,防止闲置和滥用等情况的发生。
综合来看,农村宅基地未建会被收回的情况是存在的,而且政府对于宅基地闲置问题也在加大监管力度。因此,农户应当合法使用宅基地,如有闲置情况应及时处理,以免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