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住房用地,其性质属于集体所有,由村集体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宅基地与城市住房不同,农民并不是直接拥有宅基地,所以说农村宅基地并不是自己的,但农民有合法的使用权利,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和经营。
国家在法律上保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农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必要的设施,并且可以不受用地限制、不缴纳使用费、不按照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等规定。同时,农民也不得侵占、转让、出租、转作他用宅基地。这样,农民在宅基地上的使用权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可以使其更放心地生活在自己的家中,同时还能保障农村宅基地的稳定性和农村的发展。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仅限于农村居民建造自己的住房,不得侵占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更不能被私自转让、租赁、买卖等。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农村宅基地虽然不是自己的,但是农民有合法的使用权利,应该积极、规范、合法使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为农村的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