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离婚,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离婚方式,其实际上是指一方夫妻已经离开了家庭,而另一方在婚姻状况不能得到维系的情况下,依照彼此的意愿,达成了一个“阴阳离婚协议”,并进行公证,解除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对于这种离婚方式和协议,其本质上和普通离婚协议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因此其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权利效力的。
首先,从协议的形式上来看,阴阳离婚协议并没有影响到离婚协议的效力,正如普通离婚协议一样,只要符合协议格式要求,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的。同时,阴阳离婚可能牵扯到一些个人财产的变动和继承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协议进行梳理和规定的。当然,阴阳离婚也必须要在法律上获得相应的认可和证明,例如,公证或民政部门的批准等,否则其效力就会打折扣。
其次,从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继续维系等方面看,阴阳离婚协议也有着一定的权利效力。虽然在法律上并没有阴阳离婚这种说法,但在实践中,一些民事仲裁或审判中,还是会参照协议内容,理性判断,来判决婚姻的解除或继续,并尊重离婚协议的约定。
总之,阴阳离婚协议从协议形式上看,和普通离婚协议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效力是可以受到保护的。而从解除婚姻关系和维持协议内容等方面来看,其在实际实践中也有着一定的权利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一些财产和继承问题等复杂的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帮助规避风险,确保阴阳离婚协议能够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