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是指双方当事人口头上达成的协议约定,虽然没有书面材料记录,但是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对于协议离婚口头约定,其法律效力在实际中存在较多争议,因此需要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我认为协议离婚口头约定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必须要有协议离婚书,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然而,这并不代表协议离婚口头约定就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如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录音或者其他方式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这种口头约定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有效。
但是,这并不代表口头约定就一定有效。因为离婚是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其后果非常严重,因此离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双方当事人必须当面签署书面协议离婚书,并加盖公章才算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如果只是简单口头约定,可能会出现纠纷,例如其中一方当事人反悔不肯履行协议,未来诉讼的可能性非常大。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口头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想要避免发生争议,建议双方当事人最好还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因某种原因暂时无法满足这种程序,也要确保记录口头协议的过程并尽可能的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纠纷时能够证明口头约定的确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