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程序中达成的权利义务协议书,其内容可以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方面。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属是非常普遍的,但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效力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合法合情合理,那么就可以依法认定协议效力,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约定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若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需要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公证部门的公证手续,方能确立协议的效力。
其次,若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到协议的合法性,那么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也就无效。例如,协议中约定房产的归属违背了《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对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那么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最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归属,还需要考虑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因素。例如,若离婚家庭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那么相关部门有权干预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权益保障。
总之,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其效力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双方应该仔细地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