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姐姐作为兄弟姐妹中比较年长的一方,理论上是有一定抚养弟妹的责任和义务的。当父母的疾病、财务困难、离世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发生时,姐姐会成为家庭中的关键人物,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姐姐并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去争夺抚养弟妹的权利。在我国儿童保护法中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首要的责任是由父母承担。如果父母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管辖区的民政部门将会协调亲属、社会团体等力量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姐姐想要争取抚养弟妹的权利,需要证明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姐姐无法证明这一点,其争夺抚养权的请求会被法院视为无效。
另外,即便姐姐具备了证明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条件,他们争夺抚养权的成功几率也不是很高。因为对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分配,法院通常会依据孩子的合理意愿和最佳利益来进行判断。如果未成年人表达出希望留在父母身边或者和其他亲属一起生活的意愿,姐姐的抚养请求则有可能被拒绝。
综上所述,姐姐没有法定的争夺抚养弟妹的权利。如果他们想要争夺抚养权,需要证明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具备充分的能力来承担这一责任。但即便如此,他们也需要根据孩子的合理意愿和最佳利益来进行判断,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