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等目的而对部分居民住房进行拆迁后为流失房屋的业主或租户购置的住房,它们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房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那么,拆迁安置房能不能算作期房呢?
首先,需要了解“期房”和拆迁安置房的定义。“期房”是指房屋建成未交付之前,开发商预先推出的房屋。而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过程中,为配合政府对流失房屋的进行拆迁,对房屋业主或租户进行安置的住房。从定义上看,拆迁安置房的产生与期房并没有直接关联,因此,拆迁安置房不能算期房。
其次,拆迁安置房和期房在性质上也有区别。期房是指开发商在规划、设计、建设之后,为拥有特定房产需求的客户提供的房屋,在成交前还未完全建成或尚未得到相应权属证明的房屋;而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购置的住房,是政府义务性购置和分配的住房,其性质偏向于公共住房,与期房产生较大的差异。因此,拆迁安置房也不能算作期房。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不能算作期房。虽然它们都是属于房屋类别,但其用途、性质、定义都有所不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购房过程中,应该根据房屋的具体性质来了解其相关标准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