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规定,河北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但是一般应不超过300平方米,也不少于70平方米。此外,宅基地的用途应当固定为居住和生产经营用地。
对于宅基地的扩大,一般都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手续,包括使用权变更、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等。在考虑扩大宅基地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土地保护、耕地保护等因素,在尽量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还要尊重土地利用规划、环保和生态平衡等方面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面积不应当被用作土地闲置、非农业建设等目的,也不可被转让,不可出租,不可抵押,不可借贷,不可典当,不可侵占,不可损毁。
总之,河北农村宅基地大多不超过300平方米,不少于70平方米,但在实际扩大宅基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以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