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调解书是指离婚夫妻在经过法院调解后达成的协议书,其中包含了离婚夫妻双方的意见和达成的共识,一般需要经过法院审核后才能正式生效。离婚协议则是指离婚夫妻自行达成的协议书,这种协议一般不需要法院审核,但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协议的区别在于法律效力的不同。离婚调解书是经过法院调解的,一旦审查通过,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离婚协议则是双方自行达成的,其法律效力不如离婚调解书稳定,一旦一方变卦,就难以执行。
在选择离婚方式时,离婚调解书比离婚协议更加稳妥。因为在离婚调解中,双方可以在法官的引导下理性地解决争议,达成公正合理的协议,可以避免因感情纠纷而导致的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对于当事人来说,离婚调解也可以简化整个离婚程序,缩短诉讼时间。由于离婚调解需要法官来指导,因此减少了当事人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协调的情况。
总之,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协议都是表明离婚双方之间已经达成共识的文件。不同之处在于其法律效力的不同。不管是选择哪一种方式,只要合法有效地达成了协议,都可以有效地完成离婚程序,解决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