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将其内容记入协议书并签字,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而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是由离婚双方自行决定的。
一般来说,对于涉及到房产等大额财产的离婚协议,公证可以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因为公证机关可以验证双方的身份,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以防止一方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占据弱势地位,对离婚财产协议造成影响。
而不公证协议书则可能存在协议内容虚假、权益未得到保障等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甚至需要进行诉讼等法律程序。此外,公证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向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在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的情况下,建议离婚双方进行公证。但如果双方之间互相信任,愿意以非公证协议书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也是可以的。在任何情况下,离婚双方都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认真审查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