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个人或组织非法占用、使用或转移国家、集体或公共单位的资金的行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这使得公共财产流向了私人,损害了公共利益。
如果挪用的金额是2万元,那么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这被认为是轻微的贪污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轻微的贪污犯罪,可以给罚款或拘役两种处理方式,或者两者兼施。刑法规定,罚款额度应不低于挪用款项的百分之一且不高于挪用款项的五倍。拘役的刑期为不超过6个月,但是如果罪犯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判处拘役的刑期可以延长到不超过3年。
对于挪用2万元以上的公款,一般被认为是较为严重的贪污犯罪,处理方式就比较严厉。犯罪的轻重程度将由参与者的行为和犯罪金额来决定。更严重的贪污犯罪可能会被判处徒刑。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影响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利益。所以,必须严肃处理这类犯罪,以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