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过程,是保障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那么,土地确权能用离婚协议书吗?
答案是不行的。虽然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它并不能取代土地确权登记的合法手续。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确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且具备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它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不能替代土地确权登记的手续。
因此,在进行土地确权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土地登记、确权等手续,证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合法权益。离婚协议书是财产分配和其他相关事项在离婚过程中协商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手续。
总之,土地确权是重要的法律手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能替代土地确权的手续,因此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如果需要进行土地确权,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无法使用离婚协议书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