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要签2次。尽管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只需要签署一次就可以生效,但为了避免后期产生纠纷,建议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要签2次。
第一次签署离婚协议是在律师和公证员的见证下完成的。这个过程主要是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时,双方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证员会将离婚协议复制一份正本给离婚双方,并保留影印件作为备案。
第二次签署离婚协议是在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后的确认过程中。此时,双方在协议书上逐条仔细阅读,并确认自己的意愿与对方的意愿是否一致。如果有不同意见,需进行重新协商并修改协议内容。双方确认无误后,再次签字、盖章。
签署两次可以保证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避免因签署不当而产生后患。如果离婚双方只签署了一次离婚协议,可能会造成协议内容不完整,或是协议被修改后未经确认,甚至有可能被另一方抵赖。因此,在离婚过程中,签署离婚协议时要慎重考虑,多方面思量,确保签署两次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