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宅基地分配权:
1.家庭户口在农村的再婚女和女婿;
2.夫妻离异,离异后在农村定居、无安置住房的再婚女、女婿;
3.父母因年老体弱不能劳动,无人供养的子女及配偶;
4.在农村定居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的成年子女。
根据上述规定,儿媳可以满足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其中之一,从而有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应该先了解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再行申请。
需要指出的是,申请农村宅基地并不是一项简单的过程,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户口、婚姻状况、父母的状况等等,还需要进行申请并通过审批。同时还需了解宅基地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买卖、出租、转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