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离婚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达成的一致意见写在纸面上的文件。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文件,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因为离婚协议书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而且也能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与纷争。
离婚协议书可以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拟定,也可以由公证机构、律师等专业机构代为起草。很多人误认为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法院审核才能生效,其实是不对的。
法院并不会负责起草离婚协议书,但法院有审核离婚协议书的职责。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法院仅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协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协议内容不违法、不侵害利益,则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会被法院核准。
综合来看,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法院来起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行拟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较多,建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机构的意见,并对协议书进行详细、全面地规划,从而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