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是广东省梅州市下辖的一个县,其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根据当地的规定和法律法规来执行的。根据广东省物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可分为三种:一类是农户常住用地,二类是建设用地,三类是集体建设用地。
关于农户常住用地,广东省实施条例规定,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为自耕农户家庭每人不超过1亩(666.7平方米),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的15%,在特殊情况下,规划主管部门可适当予以扩大,最多不超过1.33亩(888.8平方米)。
如果农户家庭有老年人或残疾人,按照规定可以适当扩大宅基地面积,但不得超过规定面积的50%。
对于二类建设用地,农户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建设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应当符合规划及审批文件中的规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常住宅基地面积。
最后,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广东省规定,农户依法承包经营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发展集体经济,为本村基建、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留足用地,并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
总之,五华县农村宅基地面积的具体规定应当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政策来执行,农户在申请宅基地时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会给当地的土地资源和环境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