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所必需的重要文件之一。其作用是经过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明确离婚双方在离婚后每个人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探望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以期达到和平解决离婚事宜的目的。
虽然离婚协议书可以在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起纪录作用,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最好还是需要得到法院的判决才能达到最终协议生效的目的。因为,离婚协议书虽然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在双方之间私下达成的协议只能作为个人之间的协议,而不能对第三方(比如银行、房屋、汽车等的财产转移、子女抚养、过户等)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双方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只凭离婚协议书来处理离婚事宜,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将非常有限。
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最好需要向当地法院递交离婚协议书,申请判决批准。经过法院的调解,一旦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就会开出离婚判决书,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处理。这样,在日后,发生类似财产纠纷等问题时,双方可以及时向法院寻求维权。并且,经过法院的判决,离婚协议书对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也会得到保障,从而避免了日后出现法律纠纷的风险。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最终生效。只有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使离婚协议书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从而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规避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真正实现离婚和平、合理、公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