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针对建筑物或者土地的强制征收和清理,用于开展城市建设和发展。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与拆迁户协商签订相关的补偿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存在已经拆迁但是未签协议的情况,对此,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证存证
在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拆迁户应当尽可能的保留相关证据,首先可以采取公证存证的方式,通过公证人的记录,保留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联系相关部门
对于已拆迁但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拆迁户可以联系当地的拆迁办,土地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提供证据,要求制定和签订补偿协议。
三、起诉法律程序
如果以上措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拆迁户则可以采取起诉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部门制定和签订补偿协议,并得到相应的赔偿。在起诉的过程中,拆迁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公证存证材料,相关的拆迁通知书,拆迁决定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拆迁过程中,如果遇到已拆迁但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拆迁户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同时需要合理应对,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