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批准的供农村居民居住、耕种或养殖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出租、出售或赠送,不能转让给个人或其他组织,更不能出租给个人或其他组织建房。
但是,农村宅基地出租建房的问题并不少见,理论上讲,这是违法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农村基层政府的管理不严,一些村民或者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来人口,会默许一些人在宅基地上盖房子,而这些人可能是通过租借、借用、买卖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短期来看,能够刺激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土地利用,但对宅基地的保护和使用规范带来了挑战。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者来说,应该坚决反对违法租地建房,对于已经盖了房子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以示对法律的尊重,对于新建的农村宅基地开发也要采取更加严格、科学、规范的方式,保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规范,保护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同时,还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基层配套力量,确保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