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执行,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违约金。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可以设定违约金条款。
但是,具体的违约金数额需要在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做出决策。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对方的违约行为的影响大小,若影响较小,则违约金数额也可以适当较小,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除此之外,还要考虑法律法规和社会习惯,避免过度压缩违约金数额导致协议失衡或不公平,同时也需要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尽量设定合理而公正的违约金数额。
具体实施时,一方可以将不履行义务的证据提供给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根据协议中设定的违约金条款向违约方要求违约金,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则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因此,离婚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否则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