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宅基地是指国家为农村集体成员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划拨的,用于居住的土地。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集体成员只能拥有和使用,不得出售、赠与、抵押、租赁等。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所有的房产,而是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宅基地不能作为首套房进行认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首套房是指家庭或个人自购以前在城镇范围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一套住房但本人名下无房产的住房。因此,如果人们已经在城镇范围内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那么无论是否拥有宅基地,都不能将它作为首套房进行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拥有宅基地,但目前未拥有其他房产,那么在购房时可以将它作为首付款。同时,如果您拥有宅基地并打算在其上建房,那么可以将宅基地作为购房的一部分来申请贷款。不过,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银行和国家对于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为自己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