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文件,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撰写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书第一次去交与具体的情况有关,有些情况下需要第一次交,有些情况下可以等到离婚诉讼进展到一定程度后再交。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协议已经达成,可以先将文件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由法院审核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审核通过,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并终止诉讼,此时双方可以拿着调解书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在离婚调解书签署前交给法院,也可以在离婚调解书签署后登记离婚前交给法院。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需要进行离婚诉讼,此时离婚协议书可以提供给法院作为证据,帮助法院了解双方的分居、财产、抚养子女等情况,从而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在离婚诉讼进行到一定程度后,由当事人提供给法院,作为诉讼材料之一。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的交付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准确、清晰,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影响离婚申请的进展和结果。为此,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当事人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