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的拆迁安置平方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础标准进行的计算,其中包括住房面积、建筑面积、室内公共面积和室外公共面积等多个因素。
首先,住房面积是指安置房屋实际居住面积,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所有房间的面积。基本上按每人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其次,建筑面积指安置房屋建筑总面积,包括住房面积、公共面积和服务设施面积。按70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再次,室内公共面积是指安置房屋内的公共空间面积,如走廊、楼梯、电梯等,不计入住房面积中。按每人公共面积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最后,室外公共面积是指安置房屋封闭区域以外的用地面积,如绿化带、配套设施、公园等。按每人室外公共面积2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以上四个因素共同构成了常州市拆迁安置平方的计算标准,根据拆迁安置规划进度和拆迁户所选房屋类型的不同,每户的拆迁安置面积也会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