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生产用房等个人承包经营需要的固定建筑物的用地。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保障农民居住需要和生产生活用地需求,促进土地有序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权由县(市、区)级政府负责。具体来说,宅基地审批所需的相关手续、材料等都需要向当地的县政府规土委、农委或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提交,并在经过审核后,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同时,由于农村宅基地的审批需要考虑到土地的所有权和利用权问题,所以审批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外,也需要考虑到村民间的利益关系等问题,因此,对于境内存在多个村庄的宅基地审批也需要采取综合斟酌的方式进行。
总之,农村宅基地审批权在县(市、区)级政府,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和土地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