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由法院依法判断、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生活等权利的归属问题。抚养权的判决是由法院做出的,一般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应该是经过严谨考虑,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是公正的、合理的。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的变更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了抚养权纠纷,家庭纷争持续不断,导致抚养权的改判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
抚养权第三次审会改判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在家庭纷争中,很多人会试图通过上诉或者申请第三次审理来争取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有时候,由于当事人的诉求或者社会舆论的压力等原因,法院会考虑再次审理并作出重新判决的决定。
改判的原因可能包括:一方当事人的情况发生变动,例如工作更改、婚姻状况的改变、家庭环境的变化等影响到抚养问题的解决;另外,法院可能会重审案件,重新审核证据、调查取证等工作,以更准确地判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总之,抚养权的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理的决定。如果当事人发现判决有不当之处,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申诉,要求重新审理,并向法院提出更准确、更充分的证据,以期望获得更好的判决。但是,除非真正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认为原判决存在明显的错误,否则不应轻易申请改判,以免浪费时间和经济成本,增加社会矛盾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