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应当协商解决财产分割、赡养子女等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书》。虽然未登记离婚协议书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其法律效力程度更低,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便之处。
首先,未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证明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没有公证和备案,当事人在需要证明协议书内容时会比较困难,尤其是当事人的一方拒不承认或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容易导致法律争议。
其次,未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在后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执行中面临着一系列的不便之处。因为在这些问题上,未登记的协议书无法取代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当事人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再次确认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协议书时尽量选择公证和备案的方式,这样一方面可以保障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可证明性,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后续的问题执行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