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就是生效的,当事人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去履行协议。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生效后不满一年就要求变更协议内容,该怎么办呢?
首先,当事人应该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不能成功协商,可依法提起诉讼。离婚协议有关变更内容的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
其次,如果协议变更事项涉及到财产分割,那么当事人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协议内容的改变是必要的。例如,可以提供律师或专业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以证明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不合理或不公正。
最后,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还应该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不满1年后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2年,那么该诉讼将被法院驳回。
总之,如果当事人要求变更离婚协议内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依法提起诉讼,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协议变更的必要性,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