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其财产、子女、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所达成的共识,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离婚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证明。
在办理离婚时,民政局要求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财产分割的规定。财产分割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一般采取平分、折价或协议分割等方式。
2. 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包括子女的监护权、探视权、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
3. 关于财产债务的清偿。如果双方有共同的债务,需要在协议中规定清偿方式。
4. 对其他相关事项的规定。如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
离婚协议应该由离婚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字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签订离婚协议既可以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减少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