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及《土地管理法》第9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的基本土地所有权,但不得买卖、抵押、转让、出租,也不能依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建筑物。因此,如果要将农村宅基地进行一半的销售是不被允许的。
此外,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行使权只属于农民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依据使用权转让、出租、出借,转让收益应当全部归农民所有。因此,如果农民将宅基地进行部分出售,将会直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土地所有权,具有重要的保障农业和农民利益的作用。如果私自买卖或部分出售,可能会导致农民的土地被侵犯或削弱其农业生产的能力。因此,在保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角度,不应该允许农村宅基地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