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靖远县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述。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禁止出售的财产。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修建基础设施或城市改造而拆迁老旧房产时给予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屋,它是按照免费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的,意味着个人可以申请获得拆迁安置房,但不能出售。
其次,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靖远县的拆迁安置房局限较大,只能提供给征收对象自用。拆迁安置房是为将原居住人口顺利迁入新居而建立的,在分配拆迁安置房时,相关部门会对家庭人数、收入水平、居住面积等因素进行核算,以确保拆迁安置房能够得到合理利用,使贫困居民有所改善。
最后,从社会伦理角度来看,如果拆迁安置房仍可以买卖,就会引起房价上涨和人民之间的财产分配不公。这是因为如果允许拆迁安置房进行买卖,由于其本身市场价值较高,很可能被财力强大的人或机构抢占,使本来应该属于低收入群体的人失去应有的帮助,这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不公。
综上所述,靖远县拆迁安置房禁止买卖,是政府为了保障贫困居民基本住房权,保证新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制定的规定。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拆迁安置房都不允许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