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生活费是有效的,但前提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生活费,但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生活费应合理。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需要来确定具体的数额,不能过低或过高。
第二,生活费应公平。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生活费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并且不得损害一方合法权益。
第三,生活费须支付及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生活费应当按期足额支付,不能拖延或不支付。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生活费符合以上原则,那么其就是有效的,如果其中有一方毁约,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协议。但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生活费过低或过高,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者生活费支付不及时等情况,都可能产生纠纷和反感,对双方的关系、以及子女的成长都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在进行离婚协议约定时,离婚双方还是应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稳定的生活费协议,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