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属于公共财产的资金挪用于个人或他人使用、借用、占用和侵犯的行为,破坏了国家财产秩序和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在中国,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侵犯财产罪,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对于不退算挪用公款罪,许多人认为应该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事实角度看,无论是借用、占用、挪用、私分等等,都属于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范围。不退算也是其中一种形式,由于该项款项是在职务上处理的,属于公共财产,而公职人员私自占用或使用则是一种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不退算挪用公款罪是完全成立的。针对该罪行,中国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十分明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应该按照所挪用款项的数额大小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对于不退算挪用公款罪,法律也在明确规定,不管金额大小均可以被视为该罪行的实施
综上所述,不退算挪用公款罪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其实施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在法律上完全成立。对于这类犯罪行为,公众应该通过舆论监督和法律制裁来维护国家财产秩序和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维护公众生活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