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需更改抚养权,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一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协议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如果父母协议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需要将协议内容提交当地的民政局备案。如果父母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申请更改抚养权时,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以及证明子女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民政局经过审核后,如果认为更改抚养权符合法律规定,会发出相关的证明文件。这份证明文件是申请人更改抚养权的“凭证”,可以用于处理社保、医保等相关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更改抚养权的申请都必须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对于申请人而言,要尊重子女的意愿和权益,维护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各方面的权益。同时,申请人需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请,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实施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