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根本产权,是农民的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是最基础的人权之一。维护农村宅基地权益,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宅基地不被侵蚀,保障农民的住房、生活和生产安全。
为了留住农村宅基地活巷,首先要保持村庄的生命力和发展活力,加强村庄建设和改造,提高村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其次,需要加强宅基地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他们的宅基地保护意识和法律维权能力。
此外,应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社等组织,加强农民的集体经济合作,促进村民之间的合作和互助,增加他们的生产和发展活力,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同时,在政府的引导下,鼓励农民通过集体经营、租借等方式,优化宅基地的利用方式,改造农村生产条件,增加农民的收入和发展机会。
最后,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和占地行为的监管,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村庄管理和土地利用行为,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