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拆除、改建或者征用居民住房时,为了保障原居民的居住权益,按照规定在其他地方为被拆迁人提供一定的住房安置。在备案之后,居民可以在此安置房居住,但是是否可以买卖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房,主要是为了补偿原房屋的拆卸而提供的。在合法的使用期限内,业主可以将其拆迁安置房产权转移给其他人,只需经过业主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即可。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部分城市中,政府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不得流通,居民只能在其中居住,不能进行转让或出售,如违反规定转让或出售的,产权将被追缴。因此,需要看具体的政策规定。
另外,即使允许转让或出售,拆迁安置房也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方可进行交易:比如,必须有产权证,房屋面积、用途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由政府审批后才能进行交易等。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房能否出售或转让,需要根据政策规定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公共福利房的安置意义在于给予原居民一个安身之所,因此不宜滥用转让出售,应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其公共福利性质和居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