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公租房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夫妻自愿协商,尊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首先,夫妻自愿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应自愿协商离婚公租房的归属问题,遵守协议离婚程序,达成协议离婚协议书。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依法起诉向法院申请离婚,并由法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租房的分配,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其次,以居住权为基础原则。公租房的分配应以居住权为基础原则,即居住条件差、有经济困难的一方应当优先享有住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的住房权并不意味着产权所有权,不是物权行为,具体分配应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
接下来,依据财产状况划分。公租房分配时,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如果一个人的经济条件较好,有足够的收入租赁其他房屋居住,可以将公租房归属于对方。同时,如果一个人没有经济来源或经济条件较差,则可以考虑赠与或转让部分公共住房。
最后,依据居住需求划分。公租房分配还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居住需求进行分配,即双方有无子女、父母等需要住房的人数等因素。另外,还要考虑到社区板块的情况,避免因为离婚而产生其他的社会问题和影响。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公租房分配应当基于夫妻自愿协商的原则,以居住权为基础,依据双方财产状况以及居住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