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解除,需要通过协议或诉讼等法定程序完成。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确定离婚事项和处理财产等权益。然而有时因为各种原因双方可能会撤销或作废离婚协议,那么作废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
首先,需要澄清作废和撤销的区别。作废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协议的效力无效;撤销是指双方自愿解除协议,不再遵守。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须经民政部门审查批准,一方或双方变卦后,必须经复婚登记,方可复婚,故而离婚协议一旦生效,除非有法定情形,双方不得自行废止、撤销。
若一方或双方双方违反法律法规达成的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在经过批准后被撤销,是无效的。如果被作废,则必须依法经过民政部门审查和复婚登记,方可重新达成协议或复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作废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想要达成新的离婚协议,则需要依法办理复婚登记和审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