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当依法严惩。而指使他人挪用公款,则更为恶劣,扰乱了国家机制,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处理此类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重罚犯罪者,严惩幕后指使者。
首先,对于挪用公款行为本身,应当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如果已造成重大损失,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刑法规定,以贪污罪、受贿罪等进行判罚,并对其挪用的公款进行追缴和没收。
其次,对于指使他人挪用公款的行为,也应当予以严惩。如果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依据刑法规定,以教唆贪污、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理应追究主犯和指示他人犯罪的幕后指使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应当加强社会教育、道德教育和宣传,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让人们自觉地抵制和远离犯罪,同时,也应当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落实,完善公款管理体制,减少挪用公款的发生。只有通过多方面的综合施策,才能有效地惩治挪用公款和指使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