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存续,但在法律上却已经离婚的情况。这种行为常常是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规定或获得某些利益而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一般会签署协议书,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那么,假离婚时协议书是否有用呢?
实际上,假离婚时的协议书是有一定效力的,因为它是夫妻之间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一定的合同性质。但是,这种协议书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会被法院认可和执行。
首先,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法院是不会承认和执行的。例如,夫妻约定放弃子女抚养权,这种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院是不会认可和承认的。
其次,协议书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协议内容虚假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法院也是不会承认和执行的。
最后,协议书必须得到双方真实意愿的确认。如果协议内容未经充分协商或有一方被迫签字,那么法院同样是不会认可和承认的。
因此,协议书虽然具有一定效力,但并不能保证其100%执行。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发生争议,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以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