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抚养权是指当孩子父母离异或者形同离异,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通过公证机关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行为。那么,公证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呢?
1. 当事人身份证明: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如果当事人为法定代理人,需要提交监护证明或者法院认定书。
2. 孩子的身份证明:如果孩子已经有身份证,则需要提供孩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孩子还没有身份证,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3. 抚养权纠纷证据:如果家长之间有关于抚养权纠纷的证据,例如短信、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应当提供并在公证时作为证据。
4. 父母双方的协议书:如果父母之间已经达成了共同监护的协议,需要提供协议书,并在公证时加盖双方的签字和公章。
5. 其他相关证据:例如,被抚养的孩子的健康状况、教育状况等证据,有助于公证处特别是公证员更准确的判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总之,公证抚养权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使公证处和公证员能够更准确地处理抚养权的纠纷,发挥公证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