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在夫妻双方有意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准备解决离婚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探望子女等相关问题时需要用到的文书。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主动离婚: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没有争议或是已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需要起草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2. 被动离婚:当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另一方不同意或有不同意见时,如果双方仍希望尽量和平离婚,可以通过起草离婚协议书规定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3. 审核离婚:在司法程序中,有些地区涉及离婚需要通过法院的仲裁或者调解,这时双方需要在仲裁或者调解结束后,根据法院的裁决起草离婚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后需要起草的重要文书之一,它既可以规避很多法律风险和未知状况,也是促进双方和平分割财产、解决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