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离婚的一种方式,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才能进行。以下是民政局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1.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离婚的书面协议,包括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赡养协议和抚恤协议等。
2.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以确认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和婚姻关系。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确认夫妻是否有合法结婚关系。
4.婚姻登记表: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表,用以确认夫妻是否在民政局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
5.子女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夫妻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子女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以确认子女的身份信息和抚养权问题。
6.法律文书:如有需要,可提供民事诉讼判决书、人民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以上是民政局协议离婚所需的基本材料,具体材料根据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以确保清楚明确的资料,有利于双方的协商和分割,方便个人以及民政局处理相应的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