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存在争议。首先,建房需要征地,可能会占用耕地,影响农业生产。其次,自建房的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较大,容易引发意外事故。同时,如果违反土地规划和建筑规范,不仅会影响乡村面貌,还会引起环保问题和规划安全问题。
然而,另一方面,一些家庭看到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人均宅基地较多,有关部门允许有限度的自建房屋,因此认为自建房是可以考虑的。自建房可以解决城市人口回流而土地空置、宅基地闲置的问题,同时提供了乡村居民的居住需要。
因此,是否建立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仍然需要权衡利弊,采取妥善措施。首先,要积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管理。其次,要推广适用于乡村的环保节能材料和制作技艺,保证建筑质量。此外,在尽可能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授权乡村居民,允许有限度的自建房屋,并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划,执行标准化村民建房方案,保障授权后乡村建筑规模控制,其中规模、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以及城镇与区域环保要求一致。
总之,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秉持真实的情况考虑和权衡利弊,制定出务实可行的政策;同时,也需加强管理和推广适用的技术和器材,以实现长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