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指的是对儿童的监护权和抚养权进行调整,通常由离婚、家庭矛盾等原因引起。在我国,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和标准被规范在《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但是,一些家庭可能会采取连续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方式,让法院多次判决关于抚养权的争议,这样做是否可行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连续起诉变更抚养权是可以的。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了对于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一般应当审结之后再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离婚父母或抚养人如果对于儿童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有争议,可以通过多次起诉来解决。法院也会根据案情展开正常的审理程序,进行裁决,以保障儿童的权利和利益。
但是,从实际角度来看,连续起诉变更抚养权并不是最理想的解决方式。首先,这样做会导致法院资源的浪费,增加民事审判负担,而且每次审理必须重新审理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其次,对于孩子而言,家庭矛盾的长期纠纷会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和成长,为了孩子的利益,尽早和平解决争议才是最优解。
因此,如果家庭中对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存在争议,父母首先应该尽力解决分歧,达成协议,保障孩子的权益。如若无法妥协,可以考虑通过家庭调解、律师介入等方式来协商解决。只有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才应该考虑向法院起诉。起诉前,父母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相应的程序和规定,以达成最佳的解决方案,保障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