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民政局并不会收取离婚协议书的费用。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离婚后,书面记录的协议,主要包括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属于一种自愿行为,不涉及到任何行政机构,因此也不会有相关的收费。
当然,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夫妻也可能需要咨询律师、调解员等专业人员,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协商达成更为公正合理的协议。这些专业人员的咨询费用是需要支付的,但这不是民政局的业务范围。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主要是为了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是收费项目,夫妻可以自行协商并书写,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综上所述,民政局不会收取离婚协议书费用。如果需要咨询专业人员或进行公证,会有相应费用产生,但这是基于自愿的选择,夫妻可以选择是否需要这些服务。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夫妻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