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协议书是指为了某种目的,夫妻双方假扮离婚并签署协议书,来达到某种经济或人情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伦理上都是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因为它涉及到欺诈、虚假陈述、伪造文件等行为。因此,假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首先,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必须要进行司法程序,也就是说需要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假离婚协议书虽然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和盖章,但是没有获得法律程序的认可和审查,因此在法律上是不起作用的。
其次,假离婚协议书极易被发现,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一旦被检举发现,那么这种“离婚”不仅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双方还会因为欺诈、伪造等罪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仅会给夫妻双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会对他们的社会形象产生极大的影响。
尽管假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仍在社会上存在。事实上,假离婚协议书的出现反映了当前某种经济和社会环境下的一种现象,因此需要我们有关部门、公民以及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协调和打击。在今后的法律中,政府和法院需要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强管理,并要给予制造这种欺诈行为的人应有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