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队、学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单位的公款挪为个人或者他人用途,或者非法占有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及集体的财产,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属于侵占罪中的一种,其刑期也较为严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征用或掌握公共财政资金时,国家要求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预算审核,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而一旦发现挪用公款行为,国家就会采取打击、惩处的措施,严厉打击挪用公款的行为,以维护公正法治,建设和谐社会。
总之,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其涉及到的社会影响也较为严重。因此,加强公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与道德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审核、严肃追究挪用公款问题等,有助于维护公共财产,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